《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领会法律精神 培养法治思维
主讲:张会峰
本讲的主要内容 法学概述
法治思维
法的古代释义“灋,刑也。平之如 水,从水;廌,所以触 不直者去之,从去”
——《说文解字》
神明裁判的传说“解廌”,又作“解豸”,就是传 说中一种独角似牛(或羊)的神兽。 王充说:“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 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 这是为了“欲神事助政,恶受罪者之 不厌服,因解豸触人则罪之,欲人畏之 不犯,受罪之家,没齿无怨言也”这 说明中国夏代奴隶社会利用羊角触的 神明裁判配合政治,使人们不敢犯罪, 使被判罪者不出怨言。
法的现代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 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
规范的总称。
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以权利(权力)、义务为内容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思考与讨论 法与道德的关系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法的历史发展 奴隶制法律 “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有乱政而作
《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左传》 奴隶制五刑:墨(黥)、劓、膑(剕)、宫、 大辟。
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除肉刑汉文帝四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按照刑法应当 专车押送到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 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 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就 跟父亲向西行,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吏,齐地的 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为受刑而 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 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愿意舍 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 。”汉文帝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悲伤,这年就去除 了肉刑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意义。
法的历史发展 封建制法律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 对比现代五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死刑。
法的历史发展 封建制法律 我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特点: (1)以“三纲”为核心:“臣事君,子事父,妻事 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 常道也。” (2)主张德主刑辅:“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 教之用” (3)维护等级特权:“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4)坚持秋冬行刑:顺应天意,秋后算账
法的历史发展 资本主义法律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
是承袭古罗马法律的传统,
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法律制度 的总称。欧洲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 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许多国家的法律 都属于大陆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