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炼三中“团结杯”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宗旨: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健康活力 二、活动目的:
为丰富学生课余文体活动,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以组织比赛的形式为平时缺乏体育锻的学生们创造运动机会,提供展现个人、集体风采的舞台。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组织观念、热爱集体、不怕吃苦、勇于拼搏的精神,也是向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良好机会.。
三、活动对象:全校各班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下午17:00开始 五、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六、参赛要求:
1、以班为单位组成各参赛队伍
2、各班限报一队,每队共20人,男生10人,女生10人,各班领队由本班班主任担任。
3、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年级本班学生 七、活动的规则:
1、报到:比赛开始前,各队领队必须到赛场签到。参赛队伍按照比赛场次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比赛,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场次的,请提前通知。开场后5分钟不到的队伍取消参赛资格。
2、队员人数的规定:
每一拔河队上场比赛队员20人,每队男10人、女10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是本年级本班学生,其余人员不得参加。
3、比赛方法:
(1)初中年级与高三年级比赛赛制为年级单循环赛,按积分排名。各年级奖励第一名
(2)高一、高二年级第一轮采用单淘汰赛,第二轮采用单循环赛,按积分排名。各年级奖励前三名
(3)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积分制,每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两局即可分出胜负时,比赛宣告结束。每组获胜者晋级。(获胜队积2分,失败队积0分,对手弃权或严重违规参赛队可直接得2分)
(4)比赛对阵表见附页。 九、注意事项:
1、赛前5分钟点名检录,三次点名不到的代表队视为自动弃权。
2、参赛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啦啦队员不准上场帮忙,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所有成绩及参赛资格。
3、必须听从裁判员的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对违反比赛规则,又不听从劝阻的,判输。
4、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借助比赛规定以外的物体以至达到获胜的作弊行为,如一经发现将做出该队该局比赛自动认输处理。
5、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后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员。
6、各队伍需努力完成比赛,不可有缩水现象。 7、比赛以裁判第一次吹哨为号发令表示比赛正式开始,当裁判吹第二次哨时表示比赛已有胜负,该局比赛结束。当完成第一局比赛时,双方交换比赛场地,进行第二局的比赛。
8、比赛服装: (1) 服装
必须穿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的服装,保证活动期前人身安全。
(2)鞋子
必须运动鞋,不得穿钉鞋、鞋底鞋跟有突起物之鞋,以及赤脚参加比赛。
十、比赛奖项设置: 1、初中年级:
初中与高三年级年级各设1个一等奖,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2、高中年级:
高一、高二年级各设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十一、比赛所用器材:
一根拔河绳、一个扬声器、两个口哨 十二、裁判员安排:
裁判:一个主裁、两个边裁。(注:体育组全体教师担任裁判工作)
赛果登记员:一名
秩序员:8到10名(校团委成员)
体育组、政教处 校团委
2014年11月24日
兰炼三中“团结杯”拔河比赛对阵表
注:A1、B1、C1代表高一年级出线队伍,A2、B2、C2代表高二年级出线队伍。
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