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职责
责任范围: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全部行政村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任务;其他村卫生室人员负责协助负责人做好各自责任自然村的协管工作。
协管职责:
1、村卫生室依法管理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信息报告;
2、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信息报告;
3、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违法情况的检查和信息报告;
4、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两非案件”的信息报告;
5、违法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信息报告;
6、学校卫生包括学校传染病防治、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环境卫生的检查指导和信息报告;
7、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报告:重点是超市、商场、大饭店、理发店、洗浴等;
8、食品安全和职业卫生的信息报告:主要报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信息,职业病防治信息;
9、生活饮用水监管的信息报告:报告集中式供水经营单位信息;
10、消毒产品和消毒服务机构生产单位的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