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维护商业信誉,稳定正常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流通秩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 甲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切由甲方负责。
二、 甲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并具体列出售出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和销售日期,以便以后查对。
三、 乙方在购货时,也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对产品质量有疑问,必须出具所购货的票据和物品。
四、 双方应遵循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不得弄虚作假,破坏双方和谐的伙伴关系。
五、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储存,因乙方储存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此协议一式两份,有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