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证件和委托单之间一致性审查)进行审核。第二,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第三,验证资金及证券。
委托申报原则:“时间优先,客户优先原则”(不要同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搞混)。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仍应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竞价。
□申报方式有:有形席位申报(红马甲)和无形席位申报(电脑)。B股由境外的证券代理商委托交易所B股场内交易员申报。
□申报时间(注意不要同交易时间的内容搞混):交易日为周一到周五,节假日休市。上海申报时间为9:15-9:25(上午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0-9:25不接受撤单申请)、9:30-11:30、13:00-15:00。深圳申报时间为9:15-11:30(其中9:20-9:25不接受撤单申请,9:25-9:30继续接受申报,但不做处理)、13:00-15:00(14:57-15:00,为深圳收市集合竞价,不接受撤单申请)。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可以撤单,部分成交后,成交部分不得撤单。
知识点205(P48-54):竞价。
□证券竞价原则:价格优先(买入申报较高价格申报优先,卖出申报较低价格申报优先)、时间优先(买卖方向和价格都相同,先申报优先)。
案例:有甲、乙、丙、丁四人:甲卖出价10.70,时间13:35;乙卖出价10.40,时间13:40;丙卖出价10.75,时间13:25;丁卖出价10.40,时间13:38。那么顺序为:丁、乙、甲、丙。
□我国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上海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深圳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在一段时间内接受的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其原则:(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单与低于该价的卖单都按这个价成交。(3)该价格上至少有一方的单子能全部成交。 如果两个申报价格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深证取距离前一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上海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为成交价,若还一样就取中间价为成交价(比如有10.20和10.10,上海就取10.15,深证前收盘若为10.13,就取10.10)。
连续竞价是对申报逐笔连续撮合成交。能成交者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继续等待。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股票、基金的涨跌幅不得超过10%,ST、*ST5%,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但深证中小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超出该范围申报暂时不参加竞价,存交易主机,等价格波动到该范围内,申报参加竞价。 □以下,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2)增发上市的股票。(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上海买卖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规定:(1)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不低于50%。(2)基金、债券不高于150%,不低于70%。(3)债券回购交易无价格限制。□连续竞价阶段规定:(1)不高于即时最低卖出价格(卖出最优一档)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最高买入价格(买入最优一档)的90%,且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不低于70%。(2)无买入申报的,最低卖出价、最新成交价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3)无卖出申报的,最高买入价、最新成交价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4)无成交的,前收盘价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 深证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1)股票开盘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900%以内(相对上海无50%限制),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90%。(2)债券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上下30%,其余情况均为10%。(3)债券质押式回购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其余时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0%。
□竞价结果为: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