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领导、组织编制重大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对其负责。
5. 组织领导大型或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6. 审批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教材。
7.领导和组织公司员工踊跃参与每年度的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保证公司拥有足够的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满足施工和资质的要求。
(六) 公司总经济师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工集团有关经济、经营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方案、政策和制度,对违反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并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经营失误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
2. 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 参与编审公司经营方案、投资方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4. 参与健全经济、经营合同、资产经营责任书、租赁经营合同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 参与主持重大经营经济合同的商定或审定。对经济、经营合同签署审定意见,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实施。
6. 参与建筑安装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招投标报价、总承包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编制审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情况的检查。
7. 组织收集、提出对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的调整、修订、补充的数据资料、专题报告。
8. 制订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措施和计划。
9. 协助总经理搞好经营决策,在领导经营活动的过程中,推动成本计划的实施。
10. 参与处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
(七) 公司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工集团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