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贯彻和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 组织拟订、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润分配、收益收缴以及(资产经营责任书)租赁经营合同中涉及资产、效益、收益分配的方案及措施。
4.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及会计监督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纠正违规,堵塞漏洞。
5.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按时发放工资和正常的经营活动开支。
6. 进行成本费用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制定降低消耗、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7. 抓好工程结算及工程款追收工作。工程款收取应达到当年应收款的90%以上。切实做好被拖欠工程款回收工作,力争被拖欠款每年减少20%。
8. 指导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建立项目承包的成本台帐,监督检查超额奖的发放。
9. 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查,协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协助调解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