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设计图纸、计价规范(规则)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可提供编制标底和供投标单位填报单价。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项目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实体项目”中规定的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五个要件)。(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过去称为“四统一”)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规定编码
项目编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设置,用12位数字表示,前9位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清单项目名称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编码选择与设置的原则:一是准确,二是后三位不同的项目特征、不同的工程内容应不同编码(不同的编码反映不同的项目特征和不同的工程内容)
例如:
01 04 01 002 001
一、二位为工程分类码 01为建筑工程
三、四位为专业顺序码(章) 04 是第四章 砼及钢筋砼工程
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节) 01 第一节 现浇砼基础
七~九位 为分项工程顺序码(项目名称) 002 独立基础
十~十二位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清单编制人依据项目特征的区别设置,由001开始,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应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规
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
二是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特征
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附录中的工程内容)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项目特征是区分(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