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6、 驾驶人因急事临时外出,来不及凭《用车申请单》出车的,应第一时间
打电话告知行政人事部,并于回来后,马上补办出车手续,否则,当违
纪处理;
7、 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需把《用车申请单》上交给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8、 严禁公车私用。
四、车辆的维修、保险、年检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点制度,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要求按附表六进行详细填写,并于每半年上报一次。
2、车辆保险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进行定点保险,要求保险期满前15天内进行比价询价并将比价询价结果报送副总经理,经确认后于期满前3天内办理续保手续。
3、车辆年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要求于年检期满前15天内办理。
五、油料的管理
车辆所用的油料统一由行政部到石油公司购买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市内日常加油可在指定的加油站进行加油,实行登记审核,统一结算。财务会计于每月15日前根据邮寄的对帐单核对上月油卡使用情况,并应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做到油耗与公里数挂钩,每月上报副总经理。
六、车辆的日常管理
为防止车辆被盗和停放不当造成车辆意外损伤,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车位上,放置整齐有序。车辆应及时进行检查、清洗、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带故障出车,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况良好。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驾驶人出车前
1)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4)看整车是否有损伤痕迹。
2、驾驶人收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