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在这种体制下,如果党委主要负责人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就能充分发挥,在协调中也不会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落实工作也能做到驾轻就熟。反之,如果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所偏废,一些重大案件就会得不到查处,纪委在组织协调方面也会遇到一些想象不到的困难和阻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只是纸上谈兵,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再有就是有些单位和部门没有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即使制定了,也是照抄照转,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没有很好地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因此,在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时,无据可依。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思考
1、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
首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它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