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设备的技术规范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14.3投标文件的构成: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由商务、资质和技术三部分组成。
14.4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14.5投标时除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外,另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光盘一份,盘上注单位名称),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与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如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内容不全,风险自负。
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报价表必须也要按要求填写不能为空。 15、投标文件内容
15.1商务部分所含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交货期、付款条件等内容。投标报价必须附有详细的报价说明,并分别标明所供主要配套件、原材料、外购件数量、选厂、单价、总价等。
15.2资质部分所含内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文件及制造招标货物所必须的各种资质文件。
15.3技术部分所含内容:投标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加工手段、加工工艺、供货范围、主要配套件、原材料、外购件产地、选厂、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材质、调试所采取的措施及手段,包括所提供的手册、图纸和说明。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投标单位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格式要求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