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出差审批权责
1、总经理负责所属员工出差申请和出差费用的最终审批。
2、部门经理负责所属员工出差申请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出差备用金申请的复核、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支付。
4.出差管理原则
1、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出差,对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
2、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直接分管领导核定并审批。
3、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经直接分管领导核准后,交会计审核,向财务部预借款项。
4、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杜绝浪费行为。
5、提倡力行节约并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6、重要专业业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出差报告》,并作为领导是否同意报销差旅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