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报2009年第2期
图一六 出土龙山时期陶器
1、2.A型瓮(T1H34∶2、T6H13∶1) 3.B型瓮(T1H34∶36) 4.盆(T1H34∶15) 5.B型瓮(T1H34∶
10) 6、7.C型瓮(T1H34∶32、T1H34∶4) 8.子母口器(T6H17∶2) 9.器盖(T1H34∶37) 10.环
(T1H34∶38) 11、12.器盖(T1H34∶6、T1H34∶34) (1-9、11、12.1/5,10.2/5)
(2)鹿角锥 1件(T1H34∶39)。锥尖光滑,显系长期使用磨损所致。长39.3厘米(图一七,
4)。
(3)蚌器 有蚌镰和蚌铲。
镰 3件。T1H34∶40,弧背弧刃,前端刃部稍残。长16、宽4厘米(图一七,1)。
七,3)。
对钻圆穿。残长9.5、宽4.6厘米(图一七,2;图版肆,2)。铲 2件。T6探沟8采∶7,一端残断,中部有长方形穿孔。残长12.5、宽10.4厘米(图一(4)石双孔刀 1件(T3WK10采∶5)。磨制。弓背,刃部因长期使用磨损而呈内弧形,一双
2.殷墟时期遗物 主要出自11座灰坑和1眼水井。部分为早年发掘的探沟回填土中以及钻探和地面踏查时所获。有陶器、刻辞甲骨、石器、骨角器和蚌器四类。
盖和方形器等。
鬲 88件。依口沿及腹部特征,可分五型。
—232—(1)陶器 主要器类有鬲、、甑、大口尊、簋、豆、圈足盘、盆、罐、盔形器、瓮、盂、圈足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