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电力系统的短路计算
第4篇 附录1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 上标符号见表1.1.3.3(2)。
上 标 符 号 表1.1.3.3(2)
符号″′
超瞬态值瞬态值
含 义
1.2 短路电流的计算1.2.1 基本假设
1.2.1.1 以下各节所述的计算公式,是用来计算随时间变化的短路电流最大值的上包络线值(见图1.2.2.2)。其计算是利用电机制造厂提供的电机特征参数采用公认方法进行的,并采用了下列假设:
(1) 忽略不计电力系统中的所有电容;
(2) 短路发生瞬间,短路点某相的相电压瞬时值为零;(3) 短路期间短路电流的路径不变;
(4) 忽略不计短路电弧阻抗,也不计及汇流排、电压互感器阻抗以及导体之间连接点的接触电阻; (5) 变压器处于主抽头位置;(6) 短路在三相同时发生;
(7) 短路发生前发电机处于额定负载状态;
(8) 并联运行的发电机,在短路发生瞬间所有发电机按比例承担有功负载和无功负载; (9) 在每一不连续的时间间隔内,所有电路元件作线性响应;以上假设对满足工程计算要求来说是可以接受的。1.2.2 同步电机馈送的短路电流计算1.2.2.1 概述
(1) 在船舶和海上设施的电气装置中使用的同步电机,包括同步发电机、同步电动机和调相机。这些电机所产生的短路电流是电力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的基本部分。
在短路发生开始几个周期内,所有同步电机产生相类似的反应,且相应地产生具有相同基本特征的短路电流。(2) 等效电路
在同步发电机机端发生三相短路时,其超瞬态和瞬态状态下的等效电路(单相)如图1.2.2.1所示。 Ra X"d X 'd
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