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第十四章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4.1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
14.1.1 组织准备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项目消防领导小组,治安联防领导小组,疾病控制领导小组等小组,负责处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2.项目部在现场设立一个临时急救站,配备救助设备与专职医护人员,负责紧急情况的临时急救。
3.领导小组职责:
1)对项目经理部及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以及灾害事故、疾病等进行预防和控制,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2)负责项目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本项目年度及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本项目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实施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56和教育工作。
7)负责本项目的应急人员组织、设施的配备及日常的自检维修工作。
8)负责监督项目所属施工队伍及分包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实施。
14.1.2 消防预防方案及处理预案
1.施工现场消防方案
1)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凡进入本施工现场的各工程施工队必须签订包保责任书,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有现场安全员负责,义务消防队队员、电工、电气焊工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并经常监督他们的工作。
3)工地动用明火由项目安全员统一管理,其他人不得指定施工人员动用明火,现场看火员要严守职责。现场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清运。
4)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液体、仓库等危险处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警示牌,电气焊远离易燃、易爆液(气)体库房和作业区。
5)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液体要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液(气)体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的易燃、易爆液(气)体,做到分类存放,做好防火措施,对施工现场工作面和材料堆放场内的易燃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或运走、隔离或堆放在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