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的行动
(一)政府层面
我国是世界上较早承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
都议定书》的国家之一。早在1998年我国政府就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2007年6月,国务院又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2007年9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
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了四项建议,即:发展低碳经济、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增加碳汇和促进碳吸收技术发展。
2009年9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峰会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
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
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明确了到2020年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通过植树造林和加强森林管理,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
(二)学术界层面
1、《中国发展低碳经济途径研究》观点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政策研究报告2008《中国
发展低碳经济途径研究》形成了如下主要观点:(1)对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与中国目前开展的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努力是一致的,是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环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