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排放量消减 60%。
英国政府于2006年10月发布了《气候变化的经济学:斯
特恩报告》,对全球变暖的经济影响做了定量评估。《斯特恩报告》认为,气候变化的经济代价堪比一场世界大战的经济损失。
2008年,英国颁布实施的《气候变化法案》,使其成为世界
上第一个为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立法的国家。
2009年7月15日,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发布了一份长达
220页的《英国低碳转换计划》、《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国家战略白皮书,标志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政府预算框架内特别设立碳排放管理规划的国家。
(三)德国低碳行动
1977年以来,德国联邦政府先后出台了五期能源研究计划。其中,最新一期计划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为重点,通过德国“高技术战略”提供资金支持。
2007年,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在“高技术战略”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根据这项战略,联邦教研部将在后来10年内额外投入10亿欧元用于研发气候保护技术,德国工业界也相应投入一倍的资金用于开发气候保护技术。该战略确定了气候预测和气候保护的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后果、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与气候保护措施相适应的政策机制研究。根据这项战略,德科技界和经济界就有机光伏材料、能源存储技术、新型电动汽车和二氧化碳分离与存储技术4个重点研究方向建立创新联盟。德国低碳行动包括:一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三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发展低碳发电站技术。降低各种交通工具的二氧化碳排放,实行排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