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为降低新建筑物能耗,2007年4月英国政府颁布了“可
持续住宅标准”,对住宅建设和设计提出了可持续的节能环保新规范。英国政府计划到2016年,所有新建房屋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对已经实现“零排放”和“零能耗”的绿色住宅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居民在家中安装太阳能装置、屋顶式风力发电机等设备。
美国:美国环保署和能源部联合推动“能源之星”项目,
对有利于节能的建筑材料授予“能源之星”标志。
芬兰:芬兰环境部制定建筑物隔热新标准,新的建筑物的
墙体必须要有绝热层,室内要有通风设备。增加墙的厚度,采用二层或三层玻璃窗,每个房间的供热装置安装自动调节阀门。
德国:其《能源节约法》规定,消费者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建筑商必须出示一份“能耗证明”。新法规还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老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并实行强制报废措施。
3、交通低碳化
实行“绿色交通计划”。英国“贝丁顿生态村”(BedZED)
实行了一项“绿色交通计划”,旨在提倡步行、骑车和使用公共交通,减少对私家车的依赖。
发展新能源汽车。德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包括电动汽车等
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汽车充电站”网络建设。法国政府推出的“新车置换金”政策,购买小排量、更环保的新车可享受补贴。日本政府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和清洁柴油车可享受免除多种税赋优惠。
发展快速轨道交通。发达国家大城市大都有比较成熟和完
整的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多种类型的轨道交通系统,地铁综合能耗仅约为普通汽车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