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材料要求
一式2份,《2006年度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10份,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或省定成绩合格证(原件)1份、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2006年度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2006年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各1份、《2006年度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不需装订外,其他材料必须装订成册。装订的顺序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业务工作总结、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工龄证明、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2006年度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发表过的有代表性的论文(包括报刊的报头或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编写出版的书籍(包括书籍封面、目录、核心章节)复印件、起草或拟制的规章制度、调查报告等,在大中型经济单位或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会计副科长以上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工作业绩情况、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及各种奖励证书等,证明所在单位经营规模情况的有效材料(如,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的上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段的内容及相关会计报表主表等)。同时予以编号,并在首页列上详细目录。
15、上述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不得超过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