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出殡仪式完成后,人们讲究不能穿戴孝服直接进入庭院中,要求从院墙上扔入。而其他县市无此说法。
传统儒教丧礼精神是慎终追远,孝道是传统丧葬礼仪的核心,作为一种心理积淀仍然很深地影响着人们。因此,在丧葬中,显示孝道是非常重要的。体现便成了们追求的目标,“孝”“孝子”丧礼的隆重与否成为体现的价值和子女能否光宗耀祖的一“孝”个标准。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办起丧事来,人们都竞相攀比、竭尽所能、大肆铺张。今天,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有所提高,不仅旧的礼俗逐渐得到恢复,而且丧事的档次和规模空前提高,颇具不可控性。
气、秽气,第二天或第三天在某个时辰要释放出来,此时人们纷纷躲避)和“犯重丧”,墓地选择忌遇“天坑”(迷信传说的一种凶
星,随四季变化而移动方位,如盖房、挖茅坑、墓坑应避其所在方位[5])。
丧葬仪式中的祭奠实际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对话的主要内容是盼其魂安、求其赐福。死者入殓称,钉棺称“黄金入柜”“银锭封棺”,供亡人口食和福荫。入殓后在灵柩前要供“倒头供献”后人殷实发达。钉棺前要瞻仰遗容并,当地称“楷富贵”,“开光”即由长子用棉球蘸水(忻州用酒)给亡人洗面,之后分别由孝子、孝孙等喝掉,一可以为亡人免罪,二可给活人增福增寿。定襄等地还有一俗:开光之后孝子、孝孙、孝媳每人在棺中放一缕长麻,象征儿孙不绝,幸福绵长;再放几块黑炭,意祈儿女后代日子过得象炭火一样旺盛。出殡那天的早晨要供黄米油糕,称为“拉灵糕”孝孙分而吃之,据说,供毕由孝子、“吃了拉灵糕,儿孙百样
[6]好。生财又生福,寿过彭祖佬。娃娃健身体,千灾百病消”。抬棺
二、五台山地区丧葬习俗所表现的人的生死观念
综观五台山地区丧葬仪式,人们对死者遗体的态度是矛盾复杂的“:一面是对于死者的爱,一面是对于尸体的反感;一面是
对于依然凭式在尸体的人格所有的慕恋,一面是对于物化了的
“欠棺”,意为臭皮囊所有的恐惧,这两方面似乎是合而为一的,互相乘除的。出殡前,孝子要在棺的大头上以背轻轻一扛,俗称
。这种情形,在当前行动的自然流露上可以看得见,在丧礼的程序“背灵尽孝,牵的官来”
墓地的选择更为活人所重视。“早在新石器农耕时代,由于上也可以看得见。“”不管在尸体的装殓或处置上,也不管在葬后的礼仪或祭祀上,都是具有某种程度的反感与恐惧同真诚的爱
[2]
恋混在一起。”
人们的种植收获必须顺应四时季候、地形水利的变化,因而对天时、地理形成了种种神秘的观念,并把人的死亡同自然界的奇异事件相联系,这种观念后来由儒家加以强化,进而对后世产生了
[7]深广的影响”。该地区人们认为墓地的地理环境好坏将关系到
汉代许慎撰解释段玉裁注:《说文》“:死,澌也。人所离也。”
该地区人们依然固守着传统“形体与魂魄相离,故其字从夕人。”
的灵魂不灭观,认为人死是灵魂离开肉体而依然存在。整个丧葬仪式中亲属首先关心的是死者灵魂的归宿,既然有灵魂存在,死者就必然到另一个世界转世投胎和生活。人亡魂归地府,一切情形亦如人间,无钱路难通,亲属要为死者带足入地府一路所需费用。去地府、入冥城山遥路险,要贿赂阎王小鬼,投食于挡道的恶狗。亡魂不喝迷魂汤,在地府可无罪开释,不吃苦头。寿衣无皮毛,亡魂来世可转人。亡人或“犯七”“犯八”(死者“去世时正值农历初七、十七或二十七日”或十八或二十八日阎王要鞭打“初八、魂灵,这叫犯七”或这时子女要用白纸做成小旗,如未出“犯八”。殡将小旗插在盆里放在灵柩前;如已出殡,插在去墓地的路上和
[3]墓地周围,让魂灵藏在小旗下避难”)身逢大难,须生者助其免
子孙后代的生死变化,相地适宜,则得东西;相地失宜,则衰败萧条,殃及子孙。因此,孝子对请风水先生来勘察所葬死者之地极为重视。
总之,整个丧葬仪式的对象是灵魂,一切为了生者是丧葬礼仪的最终目的所在。死与生并非对立的两个概念,死亡仅仅是灵魂与肉体的脱离,是死者的灵魂进入另一个未知世界的标志。在这个未知世界,灵魂命运如何,将取决于活人为他的安排,而活人在现实世界中生活得如何又在很大程度上要看死者灵魂用什么态度对待活人。因此,人们实际上对生与死的认识在心理上是十分矛盾的。
灾。亡魂的命运掌握在活人的手中,要使死者灵魂有一个好的归宿,生者必然要“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竭尽全力使其丧事办得完美无缺,以此来安慰死者。
人们对灵魂的存在进行了矛盾的解释。他们认为人死后要变鬼,鬼可以作祟生者,亦可保佑生者,人生的祸福由自己的祖先决定。一方面活人尽己所能,百般献媚于死者的灵魂,以求其佑福;另一方面又要殚思竭虑地摆脱死者灵魂的纠缠,以避其祸患。对五台山地区丧葬习俗若进一步挖掘,就会发现其仪式的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生者的福祉“。不论人们与死者的关系究竟如何,死亡本身总是有着一种凶厄不祥的俗信意义,因此整个丧葬习俗过程中都处处充满了危险和灾难的侵扰,人们在心理上是处在一种极度的禁忌状态的。俗以为遵从这类禁忌是确保葬式顺利进行而又可趋吉避凶的惟一选择”。该地区丧葬禁忌多达二十多项,有一个显著的特征是避鬼趋吉,惟恐鬼魂缠身,神灵助纣。亡人将断气之刻“,男人不得死于女人怀抱,女人不得死于男人怀抱”,单身单数一人而去”。丧葬择。亡人寿衣不穿双“日忌撞十八宿中的七宿。夫妻仅一方去世,三年内忌在坟头烧“院房”(用纸糊制,在坟前烧化,以供死者灵魂居住的庭院)。忻州的人们特别忌讳“出秧”(人们认为人死后,其体内有一股恶
[4]
三、对丧葬习俗改革的思考
人们在心理上对生与死的认识,是丧葬习俗得以传承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原因。建国后经历了大规模的移风易俗活动,甚至政治运动的冲击,但仅仅表现于制度层面,并未动摇人们的心理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政治控制力的减弱,一些传统的
丧葬礼俗死灰复燃。今天在我国城乡刮起一股丧葬奢靡之风,对这一现象我们应作理性的审视。如果仅仅把它归咎于国家控力减弱而导致封建迷信的复活,并单纯依赖行政命令和法律条文来加强控制,笔者认为是远远不够的。
要从根本上改革我国传统的丧葬习俗,就应该追根溯源,加强对丧葬礼俗形成、发展、演变过程以及人们对丧葬的心态的研人的生死观是究,特别是对生与死的认识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
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积淀,在人的心理上已经根深蒂固,所以改革丧葬陋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今天丧葬陋习在一些地区的蔓延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障碍。但改革不能操之过急,首先要充分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力,要循序渐进,分阶段、分地区逐步进行,要广泛开展正确的生死观教育,宣扬唯物史观,促进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树立起科学的生死观。
(下转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