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聘任
晋升教师高级职务要求职称外语考试A级,晋升教师中级职务要求B级;省补充考试相应等级有效期内合格证书。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职字[2007]45号),可免试或照顾的范围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可以免试:
(1)工作期间参加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HO(全国卫生人员出国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 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教授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级标准,申报教授时可免考;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53岁以上晋升副高级、55岁以上晋升正高级;
(7)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中级职务可以免试:
(1)符合上述晋升高级可免试的条件之一者;
(2)参加BFT(I)级考试或国家六级以上外语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