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学法、守法、用法 ”主题班会
主教者: 第 课时 第 个教案 授课时间:
目的:1、通过案例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制素质和增强自我保护意
识。2、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方法:通过案例学习和分析总结——知法、守法的必要性——形成的心理原因——如何用法
一、引入:破坏公物也可导致犯罪
案例:破坏公物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五年级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四年级(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对五年级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的后果,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二、教学展开
案例结合:事情发生在南关西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1、提出问题:
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2、学生讨论: 3、教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