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背景资料:
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估算工程量的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
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3.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二)
1.估算合同总价为:5300×180=95.4万元
2.(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19.08万元
(2)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 30%=28.62万元
(3)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08÷3=6.36万元
3.(1)第1个月工程量价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4.40×0.95=13.68万元<15万元
第1个月不予付款。
(2)第2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000×180=18.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0×0.95=17.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