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一数学知识点
1.正数和负数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前面加上负号“-”的书叫做负数。以前学过
的0以外的数叫做正数。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在同一
个问题中,分别用正数和负数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义
2.有理数 1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
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2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数轴的作用:所有的有理
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达。注意事项:⑴数轴的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三要素,
缺一不可。⑵同一根数轴,单位长度不能改变。一般地,设是一个正数,则数轴上表示
a的点在原点的右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的点在原点的左边,与原
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
3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
原点对称。在任意一个数前面添上“-”号,新的数就表示原数的相反数。
4绝对值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一个正数
的绝对值是它的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在数轴上表示有
理数,它们从左到右的顺序,就是从小到大的顺序,即左边的数小于右边的数。比较有
理数的大小:⑴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⑵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3.有理数的加减法1有理数的加法有理数的加法法则: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
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⑶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加法交换律:a+b=b+a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加法结合律:a+b+c=a+b+c
2有理数的减法有理数的减法可以转化为加法来进行。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a-b=a+-b
4.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有理数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ab=ba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
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abc=abc
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c=ab+ac 数字与字母相乘的书写规范:⑴数字与字母相乘,乘号要省略,或用“”
⑵数字与字母相乘,当系数是1或-1时,1要省略不写。⑶带分数与字母相乘,带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