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有人员伤亡的(不论是死亡还是重伤、轻伤)。
(2)事故尽管只是造成了人员轻微伤害,但是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3)尽管没有人身伤亡,但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的(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须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协商规定)。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是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解决的,即使双方能达成共识也不允许“私了”。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387事故损失小,是否就可以不报警了?
不一定。一般来说,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如果对事故成因及事实没有什么争议,可以达成协议的,即可自行解决。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即使只有轻微财产损失还是需要报警,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机动车没有牌号、没有检验合格的标志及保险标志。
(2)驾驶人没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包括没有驾照,以及驾照过期的情形)。
(3)事故一方当事人在驾车前,喝过酒或是服用过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