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合伙车辆在合伙前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每月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月 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担。
三、 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
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
的损失。
四、 本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
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
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