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统一技术措施
1.10.2阳台露台均设置地漏,地漏与阳台排水立管的中心距为600,以适当兼顾阳台美观,防止阳台露台的雨水向室内倒灌和主墙面霉变。
1.10.3厨房外(生活)阳台上需考虑五件套布置:洗衣机、洗衣槽、燃气表、热水器、拖把池。其中,燃气表与热水器之间距离应考虑在两面墙上,且不小于1000mm。
洗衣机位宽度不小于700。
1.10.4开向露台或无顶盖阳台的门,均应设900雨棚。生活阳台必须有顶盖。
1.11出入口
1.10.1所有出室外的门宜在其上方宜设1000宽雨蓬,雨蓬材质结合效果图定。
1.10. 2高层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防火挑檐(亦可以为架空楼板)。
1.10. 3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附落伤人的措施(一般要求为≥1000宽雨蓬)。
1.10.4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分开设置两个直接对外的出口,出口距楼梯间不宜超过15米处。
1.10.5住宅公共出入口处设有踏步和坡坡道时,踏步宽350,高150;残疾人坡道的净宽1200,两边各设100宽50高安全挡台,坡度1:12(残疾人坡道布置时应考虑外墙保温层对坡道的影响)。单元入口处室内外高差15,并以斜面过渡,单元入口平台宽度2000。
1.10.6入户大堂外的架空层内应设信报箱位。通过入户大堂的水平管线应靠墙(梁)边,以保证室内净高。外露管线应避让入户大堂出入口范围。
1.10.7商业网点室内外高差(开门处)为100,室外场地以斜坡方式处理,但其坡度不应超过3%(以满足扑救场地的要求)。
1.11防火防盗:
1.11.1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米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挑檐,其挑出长度不应小于0.5米,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故落地窗窗台至少为200高(外立面梁高600)。
商业网点的的窗槛墙应大于0.8米(高规第3.0.8条)。商业网点之间应完全分格开,不应出现玻璃窗跨越两商业网点的情况,当立面特殊要求时,应绘制相关节点进行防火处理。
11.11.2楼梯间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米。
1.11.3住宅建筑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一般为防火墙突出外墙600或两户窗的水平距离为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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