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资源管理入手,进一步规范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的运行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全面代管。在“三资” 委托代理服务中,要重点落实好“三资”清理登记、收支集体研究、代理审批备案、抓好动态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规范代理程序,确保农村收支透明,资产资源管理规范,根除由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二要解决群众办事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意识,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是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结合乡镇工作特点,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公安、民政、农业、工业、工商、计生等职能部门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在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打造综合性办事公开服务平台。同时,要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便民服务站,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三要解决群众知情难。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必须让群众对各项政策明白,对各项决策清楚,发挥其内在动力。当前,要在规范基层政务、村务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新领域,探索推行党务公开。要重点将群众关注的财物、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涉农收费、支农惠农政策等事务进行公开,增强基层工作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四要解决群众监督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键要让群众参与到农村各项事务的办理和监管中来,维护群众的监督权和表达权,加强干群间的沟通。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村务进行监督,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