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 to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新旧版标准要求对照表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与保持环
境管理体系;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以供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6 策划无此要求
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无此要求
6.1.1 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6.1.1至6.1.4的要求所需的
过程。
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
a)4.1所提及的问题;
b)4.2所提及的要求;
c)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并且,应确定与环境因素(见6.1.2)、合规义务(见6.1.
3)、4.1和4.2中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相关的需要应对
的风险和机遇,以: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包括外部环境状况对组织
的潜在影响;
——实现持续改进。
组织应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潜在紧急情况,特别
是那些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潜在紧急情况。
组织应保持:
——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的文件化信息;
——6.1.1至6.1.4中所需过程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应足
以确信这些过程按策划实施。
无此要求
6.1.2 环境因素
组织应在所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定其活动、产
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此时应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确定环境因素时,组织必须考虑:
a)变更,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以及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b)异常状况和可合理预见的紧急情况。
组织应运用所建立的准则,确定那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
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适当时,组织应在其各层次和职能间沟通其重要环境因素。4.3.1 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