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建筑材料高温下的性能:①燃烧性能,包括找火性、火焰传播性、燃烧速度和发热量等②力学性能,研究材料在高温作用下,力学性能岁温度的变化关系③发烟性能,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烟,它除了对人身造成伤害之外还严重妨碍人员的疏散行动和消防扑救工作的进行④毒性性能,在烟气生成的同时,材料燃烧或热解中还产生一定的毒性气体⑤隔热性能,在隔绝火灾高温热量方面,材料的导热系数和热容量时两个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
17.高层民用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且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其他民用建筑。 18.一类建筑:高级住宅,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建筑。性质重要、火灾危险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高层建筑。如医院病房楼不及高度皆列为一类建筑。 19.二类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20.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①做避难通道使用的楼梯间、前室和某些有避难功能的的走廊,必须受到保护,保证其不受火灾的侵害,并时刻保持畅通无阻②在同一建筑物内,各危险区域之间、不同用户之间、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之间、应该进行防火分割处理③高层建筑中的各种竖向井道,如电缆井,垃圾井等,其本身应是独立防火单元④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如医院等在防火分区之内尚应设置更小的防火区域⑤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⑥所有建筑的地下室,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⑦为扑救火灾而设置的消防通道,其本身应受到良好的防火保护⑧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防火分区,其允许面积可以适当扩大。 21.楼板:一级(非燃烧体1.50)二级(非燃烧体1.00)三级(非燃烧体0.50)四级(难燃烧体0.25)。 22.防烟分区的设置原则①没设排烟设施的房间(包括地下室)和走道,不划分防烟分区;走道和房间(包括地下室)按规定需要设置排烟设施时可是具体情况划分防烟分区;一座建筑的某基层需要设置排烟设施,且采用垂直排烟道进行排烟时,其余各层,如投资增加不多,也宜设置排烟设置,划分防烟分区②每个防烟分区所占据的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500平m以内③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④防烟分区不应跨越楼层,有些情况,如低层建筑且面积过小时,允许包括一个以上的楼层,但不超过三个楼层为宜⑤对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避难层等,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23.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①在建筑物内的任一部位,宜同时有两个及以上的疏散方向供疏散②疏散路线应力求短捷通畅,安全可靠,避免人流、物流相互交叉,杜绝逆流③在屋顶及外墙上设置可供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屋顶平台、室外疏散楼梯和阳台、凹廊等,这些部位与大气连通,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不会在这里停留,可以基本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④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在火灾时须保持自动关闭状态,防止高温烟气通过敞开的防火门向相邻防火分区(或防火空间)蔓延,影响疏散⑤进行安全疏散设计时,
应考虑人在火灾条件下的心理状态及行为特点,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设计方案。
24.安全疏散距离要求:间内最远点到房门距离小于15m,密集场所为30m。 25.安全出口数量①层数少(≤3)、面积小、人少的小建筑可设1个安全出口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外的二、三层建筑物(人少、面积小)可设1部疏散楼③五层及以下的组合式单元住宅,每单元可设1楼梯,超过六层每个单元楼梯间通至平屋顶。 26.楼梯间有普通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三种。 27.高层民用建筑选址注意①应受到城市消防站的有效保护(保持近便,迅速扑救)②不宜布置在易燃、易爆建、构筑物附近(威胁大)③与周围建、构筑物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热辐射引燃)④应设有消防车道及消防水源(消防车短时到,供大量水源,灭火不间断)。 28.装修材料分七类: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其他装饰材料(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暖气罩等)。 29.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不燃性B1难燃性B2可燃性B3易燃性。 30.水系灭火剂适用场合:①强化水灭火剂②润湿水灭火剂③抗冻水灭火剂④减阻水灭火剂⑤增稠水灭火剂⑥其他新型水系灭火剂。 31.蛋白泡沫灭火剂不能液下注射。 32.通用泡沫灭火剂组成:复合发泡剂、稳泡剂、抗烧剂、复合助溶剂、调节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