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金业务条款与细则
一、总则
刷卡金是交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下称"交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赠与的一种奖励权益;持卡人根据本条款及细则使用刷卡金,可在指定的有效期限、可用范围、额度和其他特别规则的范围内,抵扣其使用交行信用卡发生的相关交易的交易本金。
二、刷卡金的获得
1、持卡人参加交通银行的指定活动或者符合交通银行的指定条件,获赠刷卡金后,方可办理刷卡金业务和使用刷卡金;具体获赠刷卡金的条件,以相关市场活动的条款及细则或者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交通银行保留取消其已获赠的刷卡金或者拒绝其使用刷卡金的权利:
(1)所持交行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销、卡片过期且未续卡,或者账户状态不正常的;
(2)持卡人在刷卡金的有效期限内申请销卡;
(3)持卡人违反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本条款及细则,以及交通银行其他相关规定的;
(4)交通银行经独立判断认为持卡人以非真实交易或其他方式骗取或恶意使用刷卡金的。
三、刷卡金的记录与查询
1、持卡人参加不同活动或符合不同条件所获赠的刷卡金将分别单独记录;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