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全 称 四海九州(青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青岛万利国际上流汇2号楼6楼左侧
联 系 电 话 0532-84461700
法 定 代 表 人(主要负责人) 林九州
联 系 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户 籍 类 型 (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
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
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