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未知    
字号:

精品资料全集分享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

项目是指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

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

不设课题的重大项目由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是按“项目”管理还是按“课题”管理。

第四条 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市科委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市科委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授权项目依托单位或委托有关机构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项目依托单位和有关受托机构向市科委负责,并提供有偿服务。

第六条 市科委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

(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并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课题);

(二)负责项目(课题)的立项、调整和撤消;

(三)按项目(课题)任务书规定的额度划拨科技经费;

(四)协调解决项目(课题)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课题)按进度正常进行;

(五)监督检查项目(课题)任务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项目(课题)的保密级别;

(七)组织项目(课题)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组织课题的招标。

第七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丰富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经验,有组织科技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项目依托单位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

(一)匹配项目管理任务书规定支付的科技经费;

(二)协调项目(课题)的实施,督促课题承担单位按进度完成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三)协助市科委进行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

(四)监督课题经费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