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作职责
成立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厂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担任。
4.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决策绩效评定的重大事项。
4.2 工作小组职责
4.2.1 制定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4.2.2 编制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4.2.3 负责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4.2.4 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2.5 绩效评定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5 时间与人员要求
5.1 时间要求
5.1.1 在安全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在安全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的周期,以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5.1.2 工作小组在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前一个月向领导小组提交安全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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