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比教材更为重要。
二、杜威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关于教育本质
杜威明确指出:“教育即是生长,除它自身之外,并没有别的目的,我们如要度量学校教育的价值,要看它能否创造继续不断的生长欲望,能否供给方法,使这种欲望得以生长”。从这种教育即生长观点出发,杜威又从教育与社会生活的关系角度提出教育的本质即是生活。他指出,儿童的本能生长总是在生活过程中展开的,或者说生活就是生长的社会性表现。因此,教育即是生活,在他看来,人不能脱离环境,学校也不能脱离眼前的生活。教育的开展及过程就是眼前生活的本身,学校教育应该利用现有的生活情境作为其主要内容,而不能把未来的东西、成人的经验外在地强加给儿童,否则就会忽视儿童的需要与兴趣,就会陷儿童于教育中的被动地位。以此论点出发,杜威提出了学校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学校即社会”,他要求把学校办成和现有社会制度一样的环境,以便培养能完全适应眼前社会生活的人。
(二)关于教育目的
杜威从多方面论述过教育目的问题,而最重要的是他关于“教育无目的”的论述。杜威认为教育只是一种过程,除这一过程外,教育是没有目的的,或者说只有“教育过程内的”目的,而无“教育过程以外”的目的。所谓“教育过程内的”目的,即指由儿童的本能、冲动、兴趣所决定的具体教育过程就是教育的目的,而把由社会、政治需要所决定的教育总目的看作是“教育过程以外”的目的,并指出这是一种外在的、虚构的目的。同时,杜威提出教育目的所应具备的特征:教育目的是由儿童的特性决定的、存在于教育活动过程之中的目的,不是有外部强加的教育目的;教育目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随着儿童的发展变化和教育活动的发展变化而做出相应的变化。⑤概略说来,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观并不是否定一般的、抽象的目的,而是否定家长和教师等外部强加的教育目的。教育目的包含在每一次具体的教育活动中,能够随着教育活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