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工会积极分子方案
为推动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会
员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共建和谐常吉,促进常吉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表彰工会工作成绩显著的积极分子,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处所有工会会员(含临时工)。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成绩突出。
2、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热爱工会工作,为工会工作出谋划策。
3、能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单位开展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活动中献计献策、热心服务,受到职工的好评。并能带动和影响其他会员参加工会的工作与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能积极主动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评选活动以各单位、各科室组织进行,按照个人自我总结,综合评价、确定反馈、复核、签署评选意见的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