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作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第一条:工作区域内的清扫和保养,由部门领班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清
洁。
第二条:部门区域下员工按本部每天卫生工作计划对各区域进行清扫
和保养,并实行责任制管理。
第三条:工作区域的地面卫生、高空卫生、玻璃卫生、泡池卫生、木
质卫生、墙面卫生等做为开市卫生范围,由当天工作人员以
部门卫生标准来进行清洁和保养,领班实施监督和检查,主
管进行抽查。
第四条:在工作中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及废弃物;禁止在
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或垃圾。
第五条: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厕所、拖鞋、毛巾柜(架)、死角地方
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渍、
无积水。
第六条:禁止在岗位上张贴各种标语和广告,禁止在固定物品上乱写、
乱画。(部门统一安排外)
第七条:部门定期安排对蚊虫、苍蝇、飞蛾等实施灭杀,对厕所、垃
圾桶等进行药物喷洒。
第八条:对本部的绿色植物要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
损坏。
第九条:每天来消费的客人必须使用干净的浴巾、拖鞋,且浴巾、拖
鞋要定时更换、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