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作为小学教师,更是责任重大,因为一个人的品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童年时代形成的。如今教育界普遍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要老师追求春风化雨般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教育的方式培养孩子的自信固然是一种方式,然而,我们不得不关注这样一种现象,现在的孩子几乎都是独生子女,父母眼中的龙凤,小皇帝,百般宠爱。这样的生活环境造成一部分学生自私,缺乏爱心,个性脆弱,受挫能力差。教师是应当尊重学生,但是尊重学生并不是不批评学生。如果学生犯了错误连一句批评都不能有勇气接受,将来又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这种一味迁就、信马由缰、放任自流,看上去是尊重了学生,实际上是使得学生从小是非不分,弱化耐挫力。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惩罚也需要尊重与信任,并不只有赞赏才能给予孩子自尊与自信,惩罚更需要尊重与信任,要特别小心地为对方着想,要顾及对方的承受力、尊严,不要让对方难堪。
现代学习方式的突出特征是体验性,体验使学习进入生命领域,学习过程已经不仅仅是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是身心和人格健全与发展的过程。笔者认为,“惩罚”正是学生成长过程中身心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体验,没有批评和惩罚的人生是没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批评和惩罚的人生是不健全的。作为学生,只有从小接受恰当的教育惩罚,不断积累惩罚所产生的积极的心理体验,才能增强抗挫能力,才会成长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有创新能力的现代人才。由此看来,教育惩罚既是教师管理的需要,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2、教育惩罚的目的
惩罚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应该是让学生对自己的过失有足够的认识,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是让孩子去承担错误引起的后果,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长。用中医之说比喻教育惩罚最形象准确,那就是扶正祛邪。教育的艺术是爱的艺术,作为教育的艺术之一,教育惩罚与更是出自博大且浓浓的爱。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坎坷,一个人在其成长的道路上,有时会走入歧途,最需要人去帮助,去训导,去惩罚。此时,教师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惩罚学生的任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必须有违背规矩后的惩罚,就要让孩子为违规付出成本。由于孩子是成长中的人,可塑性极强,必须让孩子从小明白:每个人获得的自由应该是相对的,当你侵害到别人的自由时,就要以限制你的自由作为惩罚条件,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实,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都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愧疚承担责任,取得心理平衡。只有那些年纪很小的孩子,或是社会化程度比较低的人,才会选择逃避责任。回想我们自己长大的过程,一定有一些惩罚是让自己终生难忘的。一般来说,孩子犯错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这时就需要教师的大智慧,要善于捕捉教育时机。因为此时的惩罚是必要的。笔者曾看到这样一个事例:有一个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好玻璃,12.5美元买的,你赔。这是在1920年,12.5美元可以买125只鸡。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玻璃是你踢碎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那你就赔吧,你踢碎的你就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2.5美元还给父亲。这个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