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装告知
信息通讯: 项目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工地现场电话:
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项目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辩识、分析评价施工中危险因素和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之一是塔吊倾覆。在工地已采取机电管理、安全管理各种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塔吊倾覆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假设塔吊基础坍塌时可能倾翻;假设塔吊的力矩限位失灵,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严重超载吊装,可能造成塔吊倾翻。
5.2响应程序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项目部。由项目部质安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