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致: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LHZCH[2012]018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业务经理 (全称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单位投标资格资质证明 (5)投标单位概况; (6)售后服务计划; (7)投标单位成功范例介绍; (8)技术规范偏离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并经宣布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全部责任。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同意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