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和再创造活动,是接受者在审美经验基础上对艺术作品的价值、属性的主动选择、吸纳和扬弃。
7.
美育即审美教育,它是指运用审美方式实施教育,旨在提高人们的审美感受能力、审美创造力及审美情趣,以促进人格完善及全民整体素质的提升。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也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
8.
艺术意蕴是指在艺术作品中蕴含的深层人生哲理、诗情画意或精神内涵,常常具有多义性、模糊性和朦胧性。它是艺术主体对于艺术典型或意境深刻领悟和创造的结果。
9.
艺术风格就是指艺术家的创作在总体上表现出来的独特的创造个性与鲜明的艺术特色。风格具有以下特性:(1)多样性;(2)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
10.
艺术的具体社会功能有多种,但最主要有下列三种: (1)审美认知功能。人们通过艺术鉴赏,更加深刻地认识自然、社会、历史、人生。 (2)审美教育功能。人们通过艺术欣赏,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思想、认识、实践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深刻变化,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艺术可以“寓教于乐”。 (3)审美娱乐功能。满足人们审美需要,使其获得精神享受与审美愉悦。
11.
艺术意境是指艺术形象或情境中呈现出的情境交融、虚实相生,能蕴含、昭示深刻人生哲理及宇宙意识的至高境界。它是主体情感与客观物象的统一。它重表现、重抒情,以创造景物意象为主。在意境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情和意,“情中景”“景中情”融合一体。是情与景、意与境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