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购进的烟叶生产、烟叶储存用农药由生产科(仓库、烟草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农药的仓库应选择在阴暗通风的位置,避免阳光直射引起温度升高,造成农药蒸发。
二、农药储存要做到专室专库,严禁与烟叶、包装物、专用肥料、特别是人畜食用物品混存混放。
三、农药入库必须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分品种存放。
四、农药出库必须按公司分配计划调拨到各烟草站(组),保管员要明确记载出库时间、数量、领取部门和领取人姓名,做到数量清楚、去向明白。
五、农药的使用必须由生产技术员按使用说明书或生产技术规范正确操作、指导使用。
六、使用剧毒农药时,必须严格佩戴防毒手套、口罩、衣裤,防毒手套、口罩只能使用一次,用完后现场焚烧,而后用清水将手清洗干净。
七、烟叶仓库使用杀虫药必须由专人操作,放药时要与烟叶保持一定距离,漏水的仓库不能放药,放药完毕后,要密封仓库门窗。
八、严禁购进非生产性剧毒药物,禁止使用导致烟叶残留农药或药性超标的农药品种。
九、凡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人畜伤亡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恩施市烟叶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