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信
性质:证明信是组织(单位)证明有关人员的身份、经历、学历或某件事情的真象而写的证明。
格式:1标题:"证明"或"有关XX问题的证明"。2称谓。3正文:被证明的事实。4结尾一般写"特此证明"。5出具证明的单位署名、日期,加盖公章。
介绍信
[性质]是用来介绍联系接洽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体。它具有介绍、证明的双重作用。
介绍信主要有两种形式,普通介绍信和专用介绍信。
[格式]
普通介绍信一般不带存根,正中写 "介绍信"。内容包括: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门期,并注上有效日期。 专用介绍信共有两联,一联是存根,另一联是介绍信的本文。两联正中有间缝,同时编有号码。
根据公文的定义:公文是机关(企业之间或企业内部)相互往来联系事务的文件,证明、介绍信同属公文的2个文种。但只有在“机关对机关,企业对企业”的情况下才能称之为公文。如公对私、私对私时不属于公文性质。
为什么介绍信等公文信笺的开头要用兹字开头?通常用“兹有”、“兹因”等词语开头,意即“现有”,“现因”。为旧时文体常用语,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