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镇规划用地征用协议
征用地单位:*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职务:
被征用地单位:*乡*村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职务:村委会主任
被征农户:
根据*乡城镇建设规划,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镇建设力度,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县*乡总体规划(2010-2025)》方案,甲方拟征用乙方部分农地。现甲、乙及征地用户三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二、乙方及被征农户同意甲方征用座落在*乡**村 土地共计 亩,作为*乡城镇商业金融公共建设用地。该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征用土地中, 土地
长 米,宽 米,共计 ㎡,折合面积 亩。
三、征地费付款方式
(一)按国家征地有关规定,甲方一次性付给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 元(大写: ,按 元/亩计算。
(二)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将相关费用全额兑现给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