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发性火工品爆炸应急措施
监理应急小组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下列工作:
1、当发生火工品爆炸时,指挥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至安全位置,并立即清点作业人员人数,查看有无人员伤亡情况,及时向现场领导和建指指挥部领导汇报。
2、接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抢险程序,减少或降低爆炸损失。
3 、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爆炸后(一般在15分钟以后),方可派专职安全员进入爆炸区域进行检查;
4、协助施工单位设置安全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事故原因。
5、抢救出伤员时,应根据伤者的伤势程度,由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救治措施(如止血、包扎等)后,按“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6、若有重伤以上情况,无法及时进行救援时,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地方政府或紧急救助机构请求救援,同时做好相关配合救援工作。
四、督促施工单位准备下列应急物资
口哨、警铃、安全隔离绳、电话机、消防沙、灭火器、运输车、急救箱、灭火器等。
五、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 120 火警 119 匪警 110
监理项目部值班电话:0431-89379077 调度手机:13089139754
六、注意事项
恢复供电后监理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下列工作:
1、事故发生时应协助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 120、119 急救(附近可直接打医院电话)、火警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协助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3、对可能造成的其他事故,应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