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计算机房建设工程项目邀标书(安防)
2)投标人在近期已完成或正进行的150平方米以上机房装修工程合同;
3)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调试仪器、设备清单;
4)本项目经理简历及主要设计、施工、管理、调试人员名单;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现场踏勘
一)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那些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投标单位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五、无效标书
一)未密封;
二)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六、其他
一)本工程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写明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