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计算机房建设工程项目邀标书(安防)
二)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开密封递交,以便评标时技术标、商务标分开评标。
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三、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投标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五、招标人可以通过发放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由本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第五章 开标
一、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开标,各投标人均应出席。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表人应随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当众宣布核查结果。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