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具体如下:
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非本单位车辆,严禁进入单位停车场停放。
2、因公外出用车时应注意交通规则,保持车距,慢速
行驶,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3、未经单位领导允许不得私开单位车辆外出办事。
5、经常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车辆故障产生的
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系统各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
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2、系统各单位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行政办公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4、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