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具)配置计划、安全防护用品(具)进场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具)说明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计划。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具)包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施工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临时供电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
项目部对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应查验下列证明: 1)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其生产许可证; 2)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报告、质保书、合格证; 3)实施认证制度的安全防护用品(具)认证标志; 4)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和安装使用说明; 5)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应有经批准的设计、制作和使用方案。
项目部应对进场安全防护用品(具)进行进货检验,保存相关凭证,并按照要求分批次送检复试。项目部应及时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到职工手中,并保存发放记录。项目部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在安全教育培训部分如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