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围墙工程
一、材料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
2、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采用32.5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3、砂:宜采用中砂,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
4、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6、其他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操作工艺
1、拌制砂浆:
砂浆采用机械拌合,手推车上料,磅称计量。材料运输主要采用井字架作垂直运输,人工手推车作水平运输。
(1)、根据试验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料称量,水泥配料精确度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投料顺序应先投砂、水泥、掺合料后加水。拌和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不得少于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
2、组砌方法
(1)、砖墙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平直,砂浆饱满,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三、质量标准
1、砖、砌块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1.0f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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